发布时间:2025-02-25 22:43:31作者:zhoucl阅读:次
2月25日,据广州日报报道,广东法院审结一起虚拟货币诈骗案。被告人解某某成立A公司发行“AA链”虚拟货币,承诺投资者该币种将在交易所上市并获得高额回报。
2018年5月,解某某在广东成立A公司并担任法定代表人。他通过互联网宣传“AA币”具有升值潜力,并承诺在交易所上市,预期收益不低于500万元。一名投资者因此投资99万元购买了160余万枚AA币,但这些代币始终无法交易。法院认定解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虚构事实诈骗他人财物,数额特别巨大,判处其有期徒刑11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。
法官提醒:虚拟货币不是法定货币,不具备法偿性,不应在市场上流通使用。虚拟货币相关业务属于非法金融活动,参与投资交易存在法律风险,可能导致财产损失或涉及违法。投资者应保持清醒,避免被高额回报诱惑,不参与任何形式的虚拟货币投资、炒作行为,共同维护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。